“套路贷”在一般情况下未必构成违法行为,然而,若被指控为存在诱骗性的行为模式,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径。
“套路贷”作为一种通俗的称呼,实际上在刑法条款中并未明确设立相应罪名,该称呼与“碰瓷”行为颇有几分相似之处,后者则涵盖了如交通肇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多种刑事罪名。
相对而言,“套路贷”在涉及到的罪名方面更为复杂多样,其中包括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与诈骗罪的竞合等犯罪类别。
因此,对于“套路贷”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予以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