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乃指
借款人与
出借人之间以书面方式所达成并约定的利率超越了本
合同成立当日起至当年末每年周期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之范畴之非正规之贷款
合作协议。
而所谓“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央行正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依据其标准操作规程,逐月向社会公布的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数值。《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