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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确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的缓刑考验期限需在原定刑罚的基础上延长五年年以下,且不得少于一年的有期徒刑所规定时限。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日期即为判决宣告正式生效的那一天。
若涉案人员提出上诉或抗诉,并经二审裁决维持原一审判决,那么,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二审判决确认之日起算起。《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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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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