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涉及到语言骚扰行为的司法案例中,证据的采集与核实成为了关键性的一环,这些证据如果能够得到确凿的证实,便可作为法院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倘若此类案件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关注并被接案受理,经过严格的审查后,若公安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话,可以经过县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的许可批准,正式予以立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