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机动车驾驶证不慎丢失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前往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是与其并非同一地点的车辆管理机关进行补办手续。
申办此项业务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补证申请书,同时附带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凭证:
首先,驾驶员需要提供自身
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其次,还需提交一份关于机动车
驾驶证遗失的书面陈述报告。
待相关机构核实无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便可为驾驶员完成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完成补证后,原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自动失效,且不可再行使用。
如果在机动车驾驶证遭受到被依法扣押、扣留或
暂扣的情况下,驾驶员也同样无法提出补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