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心脏疾病均得以申请
保外就医。对于罹患如高血压、糖尿病及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且经医疗评估判定短时间内无生命危险者,视为暂时无法进行
暂予监外执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被宣告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罪犯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方可获准保外就医:1、身患重症疾病及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情况;2、肢体
伤残,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状况;3、年事偏高且体弱多病,已然失去对社会构成威胁可能性的状态。然而,有部分罪犯依相关法律规定不在保外就医范畴之内:1、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并处在执行期间的罪犯;2、可能对社会产生潜在危险的罪犯;以及3、在服刑期间实施自我伤害或自残行为的罪犯。关于罪犯如需申请保外就医,应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
监护人提供
担保人,担保人由监狱、看守所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当罪犯无亲人或监护人时,可以考虑由其居住地的村级、公民委员会、以往任职单位或是社区矫治机构推荐担保人。担保人必须
递交保证书给相应的监狱、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
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