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汽车造成他
人死亡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交通
肇事罪。然而,并非所有此类案件都能够顺利
申请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这是在
刑事诉讼期间,例如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处理过程中,针对那些没有被
逮捕或者被逮捕之后但需要改变强制性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的一项特殊程序。它的目的在于防止这些人员逃避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
司法程序,通常会采用要求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的方式,同时还必须签署相应的
保证文件,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出庭接受调查,以保证
诉讼的正常进行,而无需将其
羁押或者暂时释放。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司法机关均可考虑依法批准其取保候审:(一)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二)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起任何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三)患有重症疾病、无法自理生活,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者,(四)案件的羁押期已满,虽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但需要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