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乃是遗嘱人于生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遵循法定程序以法律所规定的形式对自身财富或者其他事务作出的个别处置战略,且该处置战略将于遗嘱人生死两相隔之际生效,成为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行为模式。此份遗嘱中揭示出的是逝者临终之前对于自身财产和其他事物实行个人决策的真挚意愿。然而,倘若
继承人身为伪造遗嘱一事的肇事者,如果其行为的恶劣程度达到严重级别,那么他将会失去
继承亡者财产和其他事物的权益。而所谓的“严重级别”,通常是指损害了那些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无法获得稳定经济来源之继承人的利益,并且给他们造成了生活上的困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