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究故意杀人罪行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十年;若在这二十年内仍有必要进行审判和追诉的话,则需上报至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实批准。鉴于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端严重
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最重
量刑可达
死刑,然而法律又特别针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设定了特别规定,即若已过去二十年时间,
司法机关将不会再对该类案件进行追诉。因此,可以理解为,对于故意杀人此类极端罪行的
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