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
债权转让如果没有通知到
债务方,并不会导致其自动失效。然而,这种转让仅对债务方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债主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倘若没有及时通知债务方,那么这个转让对于债务方来说,是无法生效的。此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一旦送达,便不能被撤回,除非经过
受让人的同意。同时,债主有权将其手中的债权,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可以转让给第三者,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1)依据债权特性,法律禁止其转让;(2)
当事人之间已经做出约定,债权不得转移;(3)依照法律
法规,债权转让受到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