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纠纷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的实施程序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当涉及到医疗纠纷时,相关各方
当事人需要向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
递交书面调解申请,申请书应当详细载明申请人的相关
个人信息、申请调解的具体争议事项以及相应的理由陈述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以口头方式提出调解申请的当事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包括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概况、申请调解的具体争议内容及其理由说明等重要信息,同时还须经过申请人本人亲自签署确认后方可正式受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
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经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