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饮酒后骑乘电动车同样属于
酒后驾车行为。
然而,这种酒驾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酒精浓度门槛。
关于酒后驾驶电瓶车的事项如下:
1.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1)所有类型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都不允许在饮品影响下驾驶,对于违规者将会面临严惩;
(2)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施害方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针对
电瓶车酒驾行为的处理措施:
(1)首先需确认所骑电瓶车是否为超标电动车,若是则按照
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对其进行
处罚。
(2)倘若驾驶员饮得酩酊大醉后仍执意驾驶电瓶车,则由交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措施直至酒醒,并予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惩罚。
即日起的十年内,该名驾驶员将无法重新获得此证,并且可能被追究
刑事责任。
为
保证自身及他人的行车安全,请避免在饮酒后驾驶任何车辆,包括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
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