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是有资格离开所处城市或乡村进行外出探访,然而,对于这部分
缓刑犯来说,倘若要离开当前所在地,移住到另外的城市、县区,或是改变现有的居住地时,须事先向负责监察他们日常生活行为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根据
判决书的规定,被宣
判缓刑的罪犯,他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并且必须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汇报自身的活动状态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