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协议中,委托作品的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可通过委托合约双方共同议定。
一般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属于原作者所有,也就是说,谁在创造性活动中做出了贡献,谁便有权拥有该工作的相关版权。
然而,对于委托作品的版权所有权问题,可由委托契约双方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协商。
委托方有权选择将委托作品的知识产权权益赋予自己,无疑这种情况下的版权仅包括
著作财产权部分。
无论委托契约如何规定,作者应明确享有的
署名权等人权权利不可剥夺。《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