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关于交警部门对
简易程序应用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下,方可施行简易程序:
1、仅涉及财物损失方向的案件;
2、
受害人受伤害程度较轻,且双方
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接受并使用此简化程序。
当案件确认适用简易程序时,仅需配备一名交警进行案件的处理工作即可。《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
道路交通事故,但有
交通肇事、
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一)
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