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文简称“
帮信罪”)是指,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
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必要的网络连接服务以及如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甚至广告推广与支付结算等技术援助,以此来推动其
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展或实施的
犯罪。
在信息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信息网络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了极大力量,然而,现实生活中部分
违法者会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对于这些不当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按照法律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量刑标准通常为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科以
罚金或单
处罚金。
在实际案例中,若某名罪犯在实施
帮信犯罪过程中产生的流水金额达到10万元,那么他将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接受相应的
法律制裁,具体判决结果则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包括
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程度、是否有
自首行为及是否
累犯等多个因素共同考虑后做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