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您所提到的
当事人在已有的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若与其他人建立起类似于夫妇的共
同居住状态,并且此状态以合法婚姻的名义存在的话,那么他们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实际的婚姻关系。
这种行为构成了严重的
重婚行为,符合重婚罪的
法律定义。
在涉及到重婚罪的判断方面,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具体案例:
1.指有合法婚姻身份的人为再次缔
结婚姻之目的,通过两次
婚姻登记的方式,此种情况相对较为直观明确,是广大民众都能够轻易理解和识别的重婚行为类型。
在此需特别提醒您,在任何情况下,
分居超过两年以上的夫妻在尚未正式解除原有婚姻关系之前,不能再行考虑去与他人进行新的
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将被视为重婚行为,需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2.涉及到已婚人士与旁人在知情的情况下结婚。
这是在当前婚姻环境中可能遇到的第三方问题,当旁人心知肚明另一方已婚但仍决定与其结婚时,他们同样将会被判定为重婚罪,并为此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3.有合法婚姻身份之人与他人在名义上形成夫妇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有合法婚姻身份且已婚的一方,故意与另一方再次缔结婚姻或与他人建立合法的婚后共同生活模式,亦或是在知晓他人已有合法婚姻身份的情况下,明知故犯仍然选择与其成婚,此类情形均需接受刑事惩罚,视情节轻重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
然后,引用并解读中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具体来说就是:
在下列情况下导致分手或者
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
这个索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重婚行为;
与他人同居;
以及实施
家庭暴力等;
另外还有表现为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极其严重的过失行为。
同时,中国《民法典》在其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规定:
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该婚姻即为无效:
例如重婚行为,血亲之间
禁止结婚的情况,未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等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