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律行为准则中,
医疗过失通常并不涉及到医师自身需要负有的责任。
医疗机构须承担因过失导致的对患者造成的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医务工作人员,则需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进行公正的处分决定,可能受到包括停止执业活动长达六个月至一年的
处罚。
若
情节严重,已
触犯法律规定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
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
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
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