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了婚姻自由,这既涵盖了
结婚自由,同时也包含了
离婚自由,这是任何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干涉或侵犯。
对于
离婚这一重大事项,固然应尊重父母的建议和看法,尽可能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然而,最终的决策权理应归还给
当事人本身。
倘若父母对子女的婚姻自由横加干扰,则此举无疑构成了
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升级为
犯罪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