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交通事故中,判对方为全责方,则
无责任方的所有
经济损失皆应由全责方承担
赔偿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事故必须在案发现场拨打
报警电话110进行备案,等待警察到场现场勘查,并撰写鉴定报告以及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
警方出具了事故
认定书之后,需前往汽车修理厂对彼此车身受损部位进行核准确定。
在主体确定后,便可以开始进行车子的修复及相关的
保险理赔工作。
由于对于此次事故负有责任的人为全责方,故而保险公司支付给全责方的理赔款项将全部由其本人领取,无责方不会接收任何形式的理赔。
在完成无责方修车费用的鉴定后,须向全责方索取车辆维修费,并且将维修发票及与此有关的证明文件以复印的形式提供给全责方作为理赔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