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经营者未能进行零申报且从未进行过申报的行为,国家税法规定将由税务监管机构催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补充申报。
在此期间,税务监管机构有权对该个体经营商处以不超过两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罚款额可能会上升至两千元人民币到一万元人民币之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