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情景下,若需向警方
报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债务催缴部门上门期间实施了任何
暴力侵害,如殴打、非法扣押或者言语上的
侮辱;
2.被告人存在了
非法拘禁的行为;
3.在
催款过程中,对方实行了对
受害人施加侵害或威胁的行为。
然而,如果在整个催款过程中,债务催缴人员仅进行了较为温和的上门访问并仅限于提醒债务事项,该行为将被视为单纯的
经济纠纷,此类事件向警局报案可能并不奏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