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学生持刀行凶、杀死亲生母亲的案件,刑法明确规定其需接受严厉的刑事制裁;
然而对于犯罪行为人为青少年期(尚未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情况,必须在量刑时予以适当宽待或减轻惩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阻碍执行公务和故意伤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门槛设定为年满12岁,然而,若属于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此类犯罪行为,则应对其进行轻度或减轻的刑事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