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超过多少钱算敲诈勒索

超过多少钱算敲诈勒索

关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上的规定如下:
1.敲诈勒索金额在人民币两千元至五千元之间视为“数额较大”;
2.敲诈勒索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的,被认为是“数额重大”;
3.若敲诈勒索金额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罪犯罪特性在于行为人通过即将进行的积极侵害活动对受害者进行恐吓。
至于行为人警告可能造成损失的对象,既可以是财产的权益所有者,也可以是与其有利害关联的其他人员。
威胁的手段多种多样,可能涉及到无数领域和形式。
威胁要施行的侵害行为也多种多样,其中有些侵害行为可以立即实施,然而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侵害行为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够真正实现。
本罪在主观层面上体现为积极的直接故意,必须具备非法强行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若是行为人并无这样的意图,或者其获取财产的目的没有触犯法律,例如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未曾归还的债务而运用带有某些威胁意味的言辞,实际上只是希望加快债务偿还的速度等,那么就不能判定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3-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