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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

留置权的效力延伸至从物。
在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内,其所涉及的标的物范畴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乃至替代之物等多种类型。
因此,留置权的效力确实可以涵盖从物,只不过有个前提条件,即所留置的必须为主物。
留置权的法律效用主要表现为,留置权人享有对特定财产的占有使用权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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