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要求停止侵犯
专利权的申请,
受让人应当具备确凿
证据以证明他人实施了相关
侵权行为;
并且,若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将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害发生,此时可以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来强制终止侵权行为,同时亦可寻求地方备案管理机构对该事宜进行妥善处置与处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
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对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
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依照
专利法第57条规定,请求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