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车祸所引发的
赔偿款分配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
遗产分配规则进行处理。
具体方针如下,首先要剔除用于丧葬花费等实际必要开支的金额,然后再从总赔偿额中排除应归个人享有及支配的
抚养费部分。
如此之后,所剩的
死亡赔偿金部分即按照法定义务
继承权益的方式进行细分。
父母、子女以及伴侣皆被评估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对该类事故赔偿款项平均分配,但如经过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共识,亦可选择实施不平等待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