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妻中的一位只涉及出现了不忠行为,例如与他人存在暧昧或发生性关系但尚未构成正式的婚姻事实,亦或是在婚姻过程中,没有与他人组成
同居生活模式;
那么在面临
离婚的挑战时,这并不会直接导致
共同财产的分配被扭曲。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共同财产的定义清晰明确,即在婚姻
有效期间内所获得的,均属于夫妻两人共享的财物。
夫妻两个人有权利并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平等的处置。
当离婚降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可以通过二者共同协商处理,如若达成共识,则需要将其写入
离婚协议书之中,并且需要经过
婚姻登记机构的批准方能生效。
其次,如果二人无法自行达成协议,这时法庭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遵守优先保护子女、女性以及那些在婚姻关系里无明显过错的一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并不等于是平均分配。
最后,我们也要重视保护每一个人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