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消费欺诈的识别以及
赔偿问题的探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怎样判定是否属于消费欺诈:
(1)在主观方面,
欺诈方必须具有明显的欺诈意图。
欺诈意图的内涵主要表现为欺诈一方对于自己告知对方的信息明知为
虚假而且这将会导致被欺诈者误入歧途,但是仍然期望或是放任这类后果的发生。
(2)其次,欺诈方还需要实际实施了相应的
欺诈行为。
即通过采用欺骗性的手段让被欺诈方对某种事实、状况产生了误解和偏颇。
(3)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被欺诈一方必须是因为欺诈行为的存在而陷入了错误观念之中,并且基于这个错误观念做出了不理智的决策。
当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视为一次典型的消费欺诈事件。
那么这样的欺诈可能带来什么样的损害呢?消费欺诈所导致的
损害赔偿方式如何?答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如果在向
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欺诈行为的话,应照消费者的要求,为他们的赔偿损害即使增加
赔偿金额,且该赔偿金额应不低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类似服务的价款的三倍;
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人民币的,则将赔偿金额定为五百元整。
然而,若法律另有规定,则应遵从当时的法律约束,按照规定内容来执行损害赔偿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