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供是在某人被指向实施了
违法行为后,主动向警方供认自己的行为。
然而,法律明确规定,仅靠口供并不能作为判罪依据。
若有其他确凿
证据支持,才可判定其罪行成立。
2.根据《
刑事诉讼法》,未经证实的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定罪或
处罚的唯一理由。
即使缺乏被告人口供,只要获取到确凿无误且充分的证据,也能成立判决。
3.遵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原则,我们应该重视证据,深入调查研究,不轻易相信单一的口供。
但在所有案件中,都需要具备充足的证据来确定
罪名和惩罚。
这些证据需满足如下条件:
需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每项引发
刑事责任的事件;
进行调查和审判的全部过程必须经过合法的并具有公信力的程序验证;
综合所有证据,以确保对所确认的事实已经排除了所有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