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交通事故中
当事人达成同等责任共识,然而对方却拒绝支付相应补偿,首先您可尝试借助于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工作;
倘若调解方案难以施行,那么便可依据交警部门所判定的事故责任,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庭提
起诉讼,以期能获得索赔索偿权;
若
肇事方为
机动车辆,您亦有权同时对其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提起
诉讼,寻求相应的
赔偿补救。
在收集索赔所需
证据的同时,内务人员会协助您寻求对方的财务财产信息,以便在提起诉讼后,您能够成功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资产并支持您的
侵权赔偿主张。
鉴于伤患一方在此期间可能面临的各种
经济损失,我们强烈推荐你保留所有治疗过程中所生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的凭证,等待伤势稳定之日再通过
司法途径来决定进一步措施。
一旦完成
民事诉讼的初审判决,利用15日的
上诉期限,再次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上诉
期限届满以后,对方仍然拒绝对判决履行,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实施
强制执行。
然而请注意,
申请执行的公民必须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两年之内提出,超过此日期将
不予立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