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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章程是否需要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章程是否需要变更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3-24 11:00:08 已帮助17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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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章程是否需要变更
鉴于公司股权变动引起公司股东名单的更新,为了确保公司相关法律文件的准确性,公司章程必须进行必要的更新与调整。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在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以及第七十二条完成股权转让之后,公司有责任销毁原先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同时向继任的新股东颁发出资证明书,并按照法律规定相应地修订公司章程与股东花名册中涉及到股东及其出资数额的信息。
特别提到的是,针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无需再次经过股东会议的审议。
具体来说,在股权变动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首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附带新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其次,为实现此目的而由公司签名盖章的并且包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身份证明附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这份文件应明确指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以及授权期限。
接下来,是关于变更股东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文件,以及修改后完整的公司章程或者是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外,还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做出的有关人事调动的最新决定文件。
最后,是股权转让合同(如果其他股东已经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话)以及在律师见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此外,还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的原件,新股东和重新任命的人员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证等相关材料。《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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