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获取了6100元收益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被判处刑法。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严重情节的话,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涉及三个或以上受害者的帮助行为;
(2)协助支付结算的总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
(3)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累计投入资金5万元人民币以上;
(4)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且随后又再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
(6)被帮助对象所进行的犯罪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具有严重情节的情况。
若单次犯罪获利仅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则并不符合上述所列的严重情节确认标准,属于情节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处刑法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