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知道,所谓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说是创办人吧,他们就是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然后勇敢地去向政府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接着掏腰包买下了公司的股票,更重要的是,这些发起人是要为这个公司的诞生负起责任来的那批人哦。
当这家股份有限公司没法顺利成立的时候,发起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可就多了:
首先,他们得对设立公司过程中的
债务以及所有的费用负起
连带责任啊!其次呢,如果公司还是成不了,那么对于那些已经投入购买股票的钱,发起人们也要退还给他们并且还附上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这也是个不轻的责任啊!最后,如果在
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因为发起人的疏忽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话,发起人可是必须得拿自己的钱来贴补公司的亏损哟。《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