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债务人无法履行其
债务偿付责任时,
债权人可以选择友善地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分期分批还款事宜,当然,如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可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当法院针对相关案件的生效判决作出决断而债务人未能严格遵守且
逾期未予执行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如果经过
法院强制执行后,依然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那么该次
执行程序将被法院暂时中止。
在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具备了可供执行财产之后,可随时向法院
递交新的
执行申请。
以下是我为您列出的关于起诉和中止执行相关事项:
第一条:
起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告需与
诉讼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具体包括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性质的组织;
2.明确而具体的被告对象;
3.有清晰的
诉讼请求以及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及依据来源;
4.所涉诉讼内容需要满足人民法院对于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畴和接受审理案件的地域
管辖权要求。
第二条:
当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者,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做出裁定,宣布中止执行:
1.在执行过程中,主申请人向法院表达出可以适当延期执行的意愿;
2.案外人士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明确而且有理有据的反对意见;
3.作为某一方
当事人的自然人因故离世,需待其
法定继承人继承相应权益或承担本应由他来承担的法律义务;
4.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或者组织终止运作,其相关
权利义务尚未确定由何人接手;
5.处在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为需要通过中止执行的方式解决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