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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问题解析】
买卖合同中如果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则债权人留置权,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也没有违约的,则没有留置权。
留置权属于法定抵押权。并不需要双方约定,但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留置权。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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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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