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拒不履行
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
抚养费的,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这里所说的未成年子女,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至于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夫妻之间也有相五抚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
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同样有着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的丈夫不仅有
出资抚育你们的儿子的法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还有着抚养没有经济来源的你的义务,尤其是在你生病无力就医的情况下,你丈夫依法应向你支付的抚养费不仅包括了衣食住行的费用,也还涉及
医疗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