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购买的房产,法律上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分割。
2、夫妻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除夫妻约定
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之外,法律上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在离婚时都有要求依法分割,获取相应的权益的权利。
4、在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下,对于婚后
购房贷款所形成的
债务,也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义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