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借款是否属于行贿

借款是否属于行贿

【问题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属于行贿。其他正常借款不属于行贿。
具体认定时可以考虑下列因素:
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
2、款项的去向。
3、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
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
5、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
7、未归还的原因。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