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寻衅滋事罪中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次要作用表现为在犯罪实行过程中参与程度较低,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较小推动作用;辅助作用则包括为犯罪提供工具、打探目标信息、望风等未直接实施寻衅滋事实行行为的情形。
(2)针对寻衅滋事罪的从犯,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
(3)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评估从犯的具体行为内容、参与犯罪的深度、对犯罪结果所起的实际作用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量刑。若从犯仅参与部分准备环节,未直接实施寻衅滋事的实行行为,或者在实行行为中作用较小,通常会获得较大幅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4)若从犯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可能被免除处罚。从犯的最终处理需结合具体案情,依据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的裁量权作出决定。
提醒:
寻衅滋事罪中从犯的处理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涉及相关案件时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身行为,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