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索赔所需的全部证据,包括购买药品的支付凭证、药品实物以及与销售者沟通的记录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核心依据。
(二)优先与销售者协商解决,明确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可按购买药品价款的三倍计算,若该金额不足五百元,则直接要求五百元赔偿。
(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处理。
(四)若上述方式均未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或药品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五)如果服用该假冒伪劣药品造成人身损害,除上述赔偿外,还可额外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涉及的经营者包括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销售者,消费者可依据此条款主张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