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多年
分居一方还是不愿
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
去法院起诉离婚。
2、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
协议离婚,第二种是
诉讼离婚。
有双方同意就可以的协议离婚,带上双方的
结婚证、户口薄、
身份证、小孩出生证、
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办理离婚登记。
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
实践法院判断男女是否符合法定的分居还需要判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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