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对方不签字不要紧,事故责任书出来五日内交警必须放车,自己拿回车后开展自己的工作,对方不服就让他去,最终按判决
赔偿即可,是不会
讹钱的。
【法律依据内容】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
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
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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