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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问题解析】
在广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行为人在一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
2、行为人在二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四千元以上的。
犯诈骗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内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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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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