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
债务人的财产,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的亲属、朋友代管。
2、失踪人所欠税款、
债务和应付的其他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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