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方如果在
起诉离婚前
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且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夫妻共同财产。因对方转移财产而产生的损失,由对方负责弥补。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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