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或由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属于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2、不属于前述
债务范围,则认定为
个人债务,由
债务人自行清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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