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
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强行索取财物以及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
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案件
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一(四)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情节严重的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
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