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
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开庭不是一定会当庭宣判,可能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是指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定期宣判是指合议庭评议完毕或者独任审判员的审理结束后,人
民法院在另订的日期宣布判决。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
判决书送达
当事人和
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