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名称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果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
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名称的:
    1、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新名称的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3、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